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期限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特点:1万元起存,多存不限;多种存期,存款稳定性强;可以约定到期无限期自动转存,简单方便;凭密码支取的可在本行任一网点办理。
存期: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单位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单位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办理指南
单位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存款需一次性存入,取款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存款单位提前与开户行约定支取通知存款,可采用传真等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的方式。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基本存款额度,对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特点:基本存款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灵活自由,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收益水平高于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将合法拥有的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不约定存款期限,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存款人可以随时办理存取款。
分类: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