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会办[2020]21号)的要求,现将我行集中办理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1、会计师事务所邮寄的银行询证函
2、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跟函
3、电子函证
二、电子函证渠道
可通过CFCA平台、中银协平台或中互金平台向我行发函
三、纸质函证集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合浦国民村镇银行清算中心
邮寄(联系)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民生路3号国民村镇银行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779-2256108
四、函证业务所需要资料
1、银行询证函需加盖被询证单位的预留银行印鉴;询证函为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被询证单位银行预留印鉴或公章)。
2、银行询证函信息需填写完整。如通用格式的银行询证函,对于无需询证的内容需在表格上画对角线。
3、涉及跟函回函的,收函人应为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询证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明文件,如未能提供的,则由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联系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收函。
四、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询证函手续费
2、收费标准:100元/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