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贷款的客户请到我行总行二楼贷款中心(地址:合浦县民生路3号明园新城)或各支行客户经理办公室面谈,也可拨打电话2262255(总行)、2262222(总行)、7405399(石湾支行)、7199655(廉州大道支行)、7273922(定海中路支行)、5201758(山口支行)咨询。我行的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一、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银行客户经理与申请人接触,审核借款人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银行客户经理调查借款人资信状况、核实抵押物,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上报审查审批;
4、审批同意后,借款人提供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
5、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抵押、担保;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基本资料,借款申请人按贷款用途对应贷款品种的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2、相关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近期3-6个月的银行流水账;
4、营业执照或承包协议;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