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宝”产品简介
“支农宝”贷款业务是本行向合浦县域范围内的农户,发放的小额、短期、流动性强的个人(家庭)信用贷款,实行授信额度管理,在约定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方式使用贷款。
本行倡导“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诚信理念。
二、“支农宝”对象
“支农宝”贷款对象为本行各网点机构评定的信用户。
三、“支农宝”用途
“支农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家庭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等用途。
四、“支农宝”担保方式
“支农宝”贷款采用个人(家庭)信用方式,无需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
五、“支农宝”授信管理
1、额度确定:根据借款人的人品、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对借款人实行“先评级、后授信”。A级以下信用户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万元,AA级信用户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AAA级信用户最高不得超过10。
2、授信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收益状况、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3、贷款金额:借款人在有效的贷款额度和授信期限内,按一次授信、随用随借、随时归还、循环使用的方式,部份或全部使用贷款额度,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
4、利率和还款方式管理:利率实行优惠,比本行其他贷款品种的年利率下浮2个百分点。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审批确定的额度浮动比例、贷款风险评价结果,确定单笔贷款利率和选择还款方式。
六、“支农宝”办理程序
1、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与配偶及已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机动车行驶证、土地承包合同等;
(3)如为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提供村委(居委会)土地承包证明,村委(居委会)生产经营项目证明;
(4)本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出具推荐意见
由本行聘用的借款人所在村委的联络员或村委干部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3、贷前调查
经办机构的客户经理接到申请人完整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对借款人借款用途、家庭经营及负债状况、家庭和睦情况、邻里关系、个人诚信口碑、还款能力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报审查人审查。
4、贷中审查
经办机构的审查人根据推荐意见、客户经理调查意见和借款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权审批人进行审批。
5、贷款审批
审批人根据借款资料、调查人意见、审查人意见,结合本行贷款政策,及时提出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该审批额度纳入借款人和关联对象的综合授信。
6、贷款发放
借款人要求使用贷款资金时,向经办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审查用款真实性无异议后,凭本行蜜蜂借记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发卡网点柜台办理贷款用款业务。
六、“支农宝”额度的暂停、减少、取消情形
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况,本行有权暂停、减少、取消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的使用情况查询或监督,隐瞒个人财产及经营状况;
4、发现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卷入重大不利诉讼案件;
5、因经营不善而停产、停业,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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